问:企业挪用几百万元大修基金的事情住建局管不管?[编号:741849]

  姚永和 留言    2026-06-09 11:59:15

  市住建局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两相路长风小区业委会,小区共24栋六层楼(多层),一栋33层高层楼房,一共收取业主500多万元大修基金,一直未上交大修基金管理中心,当初收取大修基金的收据,企业统统收走了。现在的状况是:小区的电梯坏了没人出钱换,投诉给综合执法局多年(从南阳市综合执法局成立之日起就开始投诉),直到如今问题也没得到解决。近日,得到懂法律的人指点,根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37条:挪用维修基金,由住建部门追回,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追刑责。” 根据以上事实,我们请求住建局依法立案,追回资金,处罚,移送公安。

  已回复
市住建局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进行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我市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早期曾收到长风小区相关业主反映其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业主维修资金未按规定足额交存至市维修资金专户的问题线索,工作人员曾多次与相关业主沟通协调并多次约谈该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将代收相关业主的维修资金按期交存至专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165号令)是2007年印发实施的,我市2018年左右执法体制改革,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现隶属市住建局下属单位南阳市房产中心)无执法权,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市管理执法监管职责的通知》,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在多次约谈、催缴无果的情况下已经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至南阳市综合执法局,应由执法局予以立案、处罚。为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目前住建、综合执法等多部门针对开发企业代收维修资金问题开展联合追交,经核查长风小区现已追回维修资金10万余元。目前追交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我局将持续跟进案件处置进展,依法依规推进资金追交。如有维修资金相关问题,可直接与我们联系,维修资金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377-62262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