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回复:
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请记清你的留言编号,以便随时关注调查结果。 网友你好,方城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是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的基层单位,是否取消4.5吨以下道路运输证的问题,县运管局无权解释,在没有接到上级有关文件指令时,更不能擅自做主,随意取消。
2015年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运管局早已没有上路查车的权利,现主要任务是对客、货、维、驾培、出租等五大市场进行管理。经调查,查车人员不是运管人员,是由方城县组织交警、执法局对超限超载、无营运手续等交通违法行为联合整治的统一行动,运管局没有参与,因此就不会有道路运输管理局的红章。感谢你对方城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网友你好,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已于2018年12月27日下发文件,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2052号)精神,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