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违反行政许可情况: 邓州市运通汽车运输公司花洲分公司,所挂靠车辆数量长期不符合国家的行政许可数量(已超过规定的一百八十天还没有挂靠二十台车),“客运企业车辆数低于许可要求,高一级以上车辆不足二十台的标准”,被交通运输部门行政许可参与省际客运业务。 已如实通过平台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请求查证落实。但县(市)运输管理部门向被反映单位透露反映人的联系方式,没有保护举报人的身份,并实行地方保护,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取缔省际客运业务。 现请求市级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规对此举报进行查证落实。
网友您好!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二十七条规定,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按照规定向设立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经了解,邓州市运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花洲分公司是运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应在邓州市交通运输局备案,母公司运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数量符合要求。如果没有经过许可和备案请提供证据到属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