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阳交投集团方枣高速运营期一名员工,我要反映两项情况。一、工资未及时发放。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1月份工资至今未发,没有给与任何解释和原因说明。二、领导不作为。因家中有人生病和考公请假被拒,理由是人员不足,要求自行解决。此项行为严重伤害员工发展、休息休假权益。自方枣高速开通以来,岗位长期缺人,问题始终未解决。这是员工的责任吗?领导层不作为,不顾一线员工困难,遇事只推给员工自己处理。长期人员不足导致工作压力增大,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心理健康,违反员工对合理工作环境的权益。因此,建议在制定和执行各项制度时,应确保其合理性和公平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基层员工,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只希望单位能够按时发放工资,保证员工切身利益,适当制定奖励机制,多劳多得。呼吁交投集团和方枣领导可以多听听基层心声,有效解决。
网友您好,南阳交投集团是市属企业,建议您向南阳交投集团直接反映或拨打12345热线转相关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