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请听听老百姓的诉求[编号:697806]

  热情的侠盗007 留言    2017-03-31 11:56:00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内乡县城关镇一名普通的老百姓,在内乡县滨河路河道下经营一家大排档,县政府发出通知4.2号要强制拆出我们的房屋,之前我在滨河路河边门店经营饭店犹豫房租各方面原因无法经营,看到河道下有很多人在开店,经营者包括当地的一些村名还有水利政府的一些官员,当时咨询一些当地的老百姓谁让他们在河道下面经营的?后来老百姓告知他们以前都在上面广场经营,天天起早贪黑的就为了家庭的温饱,犹豫县政府的改造拆迁,再加上内乡当时搞农运会,政府为了面子工程在上面广场摆摊位也不好看加上拆迁所以指定他们在河道下经营,河道下还有一些单位是水利局的一些单位领导在经营,还有一家饭店是当时县里搞招商引资开设的,表面说是招商引资其实就是当时县里一些领导自己私人开设说是招商引资其实就是打个幌子而已,这些当地的老百姓都知道只是都不敢直言而已,我心里在想县里会招商引资一个这么小的一个饭店,也太说不过去了!俗话说前有车后有辙,有了这么多人的前例我才在河边简单的搭了棚,当时有水利局的工作人员过来阻止,当我问到为什么那么多人都能在河堤下经营就我不能啊,后来工作人员解释说我这边属于水利局管那边属于城关镇管辖是政府让人家摆的,我问到为什么就差几十米就不让摆,河道不都应该属于水利局管辖内乡县人民不都属于人民政府的管辖吗?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特权!有那么多的不公平!后来也许牵扯太多人的利益了水利局就不了了之了,这次拆迁之前水利局的内部人员就把自己之前的经营场所卖了一二十万,我在这里要告那些提前就泄露政府文件的水利局领导,告政府的不作为,不顾老百姓生死,只顾自己个人利益的这些父母官们,那些政府人员开了十几年的店一分费用都没有交,我们这些老百姓刚干了两天就要强拆太不公平了!我一定要把这件事一级一级的上访希望有领导能彻查此事替老百姓的利益做主,就是上访到省里北京也要一直上访下去,去告这些所谓的为民做主的父母官们!!!

  已回复
市水利局回复:
  网友您好:
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内乡县水利局查处,具体情况如下:
汛期即将来临,为加强我县湍河城区段河道管理,保证河道行洪畅通,保护河道防洪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内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于2017年3月17日在电视台播出了《内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清障通告》,要求在2017年4月2日前,由设障单位和个人自行拆除湍河城区段两岸亲水平台上违法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并移出河道,恢复河道原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二十二条 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 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 网友您好:
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内乡县水利局查处,具体情况如下:
你反映的情况属实,由于近几年内乡县发生了持续干旱,七里坪乡后会村下沟组的饮水工程水源干枯,已到实地勘测,计划在临河位置打大口井一眼,配套机电设备,铺设管网,通过压力罐供水,并指导该村将此项目列入贫困村脱贫攻坚计划,上报县扶贫办纳入规划,批复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