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违法黑加油站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编号:696210]

  我不是王毛 留言    2017-02-04 23:19:00

  领导您好!我是桃溪镇居民,今年过节回家发现家旁边新建了一座加油站,名叫京源石化,据当地民众了解该加油站没有通过任何部门审核,例如:没有土地许可证,省商务厅下发的成品油许可证,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审查意见书,违规违法在居民区内建设加油站,紧邻民房,小学,以及敬老院,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之前建站时我们民众向上反映,被当地有关部门敷衍了事,说是建民房不是加油站,糊弄上级领导!可是现在建完了,明明就是加油站!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该如何捍卫生命财产安全?!还望市委有关部门明察!若仍不能解决,我们将继续向省级反映,谢谢!

  已回复
市商务局回复:
  网友您好:
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移交内乡县商务进行处理,具体处理结果如下:
2017年2月16日,我局接到贵办编号为005号的督办通知后,由局副主任科员周少斌带队,郭朝武、贾会芳参加的调查组于当日下午赴内乡县桃溪镇进行实地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现场检查发现,内乡县桃溪镇京源石化加油站现场正在试营业;现场设置加油机4台、油枪8只;分别出售92#、95# 汽油、0#、-10#柴油;当事人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各一份,核准乙醇汽油、柴油零售业务,法人代表李晓阁;加油站应具备的其它证照全无,未向商务部门提交规划建设加油站申请。桃溪镇居民所举报京源石化非法建设加油站情况属实。
二、依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我局于2017年2月16日对该站下发《责令停业通知书》,并加贴封条,责令停业。
三、建议依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第64条规定,由工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强制关闭。
四、建议由国土部门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应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责任。
五、建议由公安消防部门依照专业技术规范要求查处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