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回复:
网友您好:
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移交内乡县商务进行处理,具体处理结果如下:
2017年2月16日,我局接到贵办编号为005号的督办通知后,由局副主任科员周少斌带队,郭朝武、贾会芳参加的调查组于当日下午赴内乡县桃溪镇进行实地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现场检查发现,内乡县桃溪镇京源石化加油站现场正在试营业;现场设置加油机4台、油枪8只;分别出售92#、95# 汽油、0#、-10#柴油;当事人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各一份,核准乙醇汽油、柴油零售业务,法人代表李晓阁;加油站应具备的其它证照全无,未向商务部门提交规划建设加油站申请。桃溪镇居民所举报京源石化非法建设加油站情况属实。
二、依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我局于2017年2月16日对该站下发《责令停业通知书》,并加贴封条,责令停业。
三、建议依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第64条规定,由工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强制关闭。
四、建议由国土部门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应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责任。
五、建议由公安消防部门依照专业技术规范要求查处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