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是否有具体要求?[编号:706280]

  山水有约 留言    2018-05-24 18:14:00

  现在有些站点建设的早,能不能提供些具体的要求,或者有新的规定?
报批手续和程序能不能再简化些,尤其是对建在农村的这些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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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回复: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给相关科室,请耐心等待回复。
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支持! 网友您好: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暂行)》(豫商运〔2016〕58号)文件精神,商务主管部门开辟预审“绿色”通道,对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简化审批手续。县级人民政府出具意见函,承诺按实施细则提出的“规划建设原则”统筹规划、确定实施主体,协调国土、规划、商务等部门保障加油站建设用地。建站规划地址要在媒体公示。
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应以服务农村及偏远地区为宗旨,布局在乡村道路,不得位于国、省道,不应位于城区,在规模上以中小型为主。属联营联建模式的,所租赁的土地性质应为建设性用地,限定2台加油机(汽油、柴油各1台),占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加油站投资者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联营联建合同(协议)期限下限不低于10年,上限不得高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租赁地址要与媒体公示规划地址一致,租赁地人应与加油站法人一致。国土部门出具拟建加油站占用土地性质系建设用地意见书;规划部门意见书明确加油站选址属城市规划还是乡镇农村规划;村集体或乡镇政府意见应明确:一是该宗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二是现使用人是谁,三是否同意其向外出租用于建设加油站。
建设标准严格按照《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定》执行,安全及环保(含油气回收)要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在完善土地手续、确定实施主体、建设投资规模和详细地址后,由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商务局按规划确认申报程序向省商务厅提出申请,取得正式规划确认。在此期间无法取得正式规划确认的,应立即停止建设并取缔。加油站建成完工后按原规定程序由商务主管部门验收,报省商务厅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