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中医中药的受害者,我该怎样主张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我是社旗县的一名农村教师,2015年因患复发性口腔溃疡到社旗县建设路西一家名为“中医肠胃乳腺病专科”的诊所看病,抓四付中药,吃到第二付时上吐下泄,立马到该诊所反馈,该医生表示负责随后的救治费用,并给了一些止泻药。我也索要了处方。谁知当晚病情加重。
打120送到县医院抢救,隔天又转到南阳市中心医院神经内科抢救,经40多天的住院治疗,虽基本痊愈,但给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损伤,至今双足底麻木,花去治疗费4万余元。又去找该医生,他却表示没责任,除非有鉴定,我四处打听,却发现鉴定难做。2015年8月份将此事向社旗县卫计委反映,在其下属中医药管理局查证,发现该诊所备案资料不是该医生。
属无证非法行医,立即向卫生监察大队、医政科进行举报,后多次催问结果,没有任何进展。直到2017年春节前,说对方因脑血栓住院,让等,可等到现在仍没结果。
无证驾驶,出了事付全责,无证行医,因鉴定难就可逃脱责任,心安理得的草菅人命吗?
望领导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