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回复:
国家人社部2019年7月29日发布的《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中第一条“休息日标准”中引用的就是199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目前依然有效。
该项“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医院作为全年、全天接诊的特殊单位,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方便病人就诊,依据以上规定,我们实行一周5天半工作制,上午4小时,下午3个小时,周1至周5每日上班7个小时,周6上午4小时,每周上班共39小时,时间不超国家规定;周休息日安排符合河南省医疗服务行业的从业特点。
例如,我们为了方便外地门诊病人就医,周五病人需要检查、化验时,检查预约当天不能安排,有些化验结果当天出不来,如果实行双休日制,将耽搁两天时间,贻误病人得到救治的时间。我院作为区域性医疗条件较好的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患者特别是外地远道而来的病人众多,为方便病人就诊,多年来都是采取的5天半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