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委通过四院病历调查到”庞某以‘强迫症’在当地就诊”,请问贵委在调查过程中是否要求四院提供患者在当地医院的任何就诊或者吃药记录,那家医院或者鉴定机构诊断患者是“强迫症”,如果有,请公示,如果没有,那贵委是否在存在“随意作为?2,“管床医生考虑到病人情绪不稳定,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将患者评定为精神障碍一级”,请问贵委对于四院所说的“情绪不稳定”是如何调查评估的?四院提供了何种视频或者录音证明患者情绪不稳定?如有,请公示,如没有,那贵委是否存在包庇,调查过程中失职?“医师法第二十四条:医师应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篡改”,管床医生并未按照事实就擅自将患者评定为精神障碍一级,填写上报卡,伪造病历,贵委是否履行职能进行调查?3,《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服务对象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符合《精卫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贵委既然组织了调查小组,请问贵委是否调查四院是根据《工作规范》中那一条可以将患者评估为精神障碍一级,并且纳入管理,对患者本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贵委在履职的过程中是否公正公平? 4,贵委对患者提出的“四院违规上报患者信息,骗取686项目资金”一事未公示任何调查方式,也未提供任何书面调查数据,却组织专家,精干来对患者进行所谓的面访、评估,贵委在履职的过程中是否公正公平?患者自愿住院,自愿出院,入院时情绪稳定,出院后两年多并未有任何就诊或者吃药记录。 5,患者去四院询问上报事宜时,随同家属亲而听到精访办人员说,曾将两年内入院的所有患者档案全部邮寄到户籍地进行了上报,家属愿意提供录音,请问两年内入院的所有患者都符合上报范围吗?没有任何审核和评估的情况下,将所有入院患者全部填写上报,请贵委就该事件进行调查,四院为何上报患者信息如此随意,是否涉嫌数据造假,骗取精神卫生经费? 6,贵委答复“按照《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等级动态升降暂行规定》,该患者符合降级要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等级动态升降暂行规定》是针对被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评级,患者本人不属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属于升降评级范围,为何被评级,请贵委对此答复做出调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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