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退役军人局、卧龙区政府相互推诿,不解决群众困难[编号:732853]

  卢成哲 留言    2024-06-05 08:32:17

  我于1986年应征入伍,1990年回到南阳地区粮食局工作,后到中建七局安装公司工作,中建七局迁到郑州后我就下岗了。2023年我发现我在国企、央企工作期间没有单位给我缴纳社保。向河南省信访局反映,回复央企地方管不了。于2023年10月向国家信访局反映,国家信访局将国家信访局转办至国资委,并批示户籍所在地南阳市做好维稳帮扶工作。南阳市政府及卧龙区政府没把国家信访局的批示当回事儿,出于无奈2024年4月去北京到国资委反映,国资委建议也到退役军人事务部反映,能多个部门关心,可以快速解决困难,遂去了退役军人事务部,被市退役军人局驻北京的领导接待并联系南阳退役军人局,说央企他们一时半会协调不了,可以回到南阳先解决生活困难问题。至今快两个月了市退役军人局推到曾楼社区,曾楼社区推到七一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再叫到曾楼社区,我也多次去卧龙区信访局反映,可是这么多部门解决不了一个群众的困难。我17岁当兵,退役后在国企、央企参与国家建设,现在除了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任何国家的优惠政策没有享受到。我现在脑出血患者,生活及其困难,可是退役军人局不管,政府不管,企业不管,实在寒了为国家建设奉献青春的老兵的心,这些部门之间不协调,不作为同时抹黑了国家在群众心目中的伟大形象。 请求市领导关注督办,督促南阳市政府、南阳市退役军人局及卧龙区政府协调解决我生活困难问题。将人文关怀落到实处!

  已回复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回复:
  亲爱的战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于1986年10月入伍,1990年1月退役,属城镇义务兵,1990年被原南阳地区安置在地区粮食局转运站工作,1993年12月调动到中建七局安装公司,1997年9月被中建七局安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关于您反映在中建七局安装公司工作期间未缴纳社保问题,属于劳动争议,建议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关于您反映的家庭困难问题,2024年4月20日,您的妻子季春平向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办理市民低保,工作人员告知不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职能,需要您向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若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低保条件,可以从关爱退役军人的角度协调优先办理。接到您本次留言后,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2024年6月6日,南阳市、卧龙区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到卧龙区七一街道及曾楼社区办事处实地调查核实,了解到您已向户籍地社区书面申请办理居民低保,工作人员已当面并通过您的个人微信告知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需要您配合尽快完善相关佐证,待社区、街道审查符合低保条件后,将按程序为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