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占道经营[编号:698022]

   留言    2017-04-13 11:14:00

  新野县巨龙加油站,现经营名称为壳牌石化,位于新野县汉城东路,因2016年底道路拓宽,已形成占道经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至今已运营近三个月,无人管理。
是否非要等到出了重大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职能部门才出来处理,为什不能在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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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信任。市安监局依据职责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该加油站属合法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宛安WH[2016]0310,有效期2016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1日。2017年4月28日,新野县安监局邀请河南兴荣行安全服务有限公司专家对该加油站进行了现场核查,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表4.0.4之规定,加油机与公路边沿安全间距标准为6米,现场测量实际距离为9米,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欢迎您继续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南阳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