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零售店何去何从我的损失谁来赔偿[编号:702257]

  liu1059533499 留言    2017-08-08 19:25:00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卧龙区王村一个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户。响应去年大气污染治理所有零售点迁移到中心城区建成区域(127平方公里)外,我在王村租了一个门店经营零售烟花爆竹并取得合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但是今年卧龙区安检领导又把我们的经营许可证收走并让我们关门,说我们的经营地址在禁放范围。那么去年市里下发通告我的门面是符合市里要求在禁放范围外的,那么卧龙区安检领导的做法岂不是儿戏。我们辛辛苦苦挣得钱租的门店交的房租和装修本钱,岂不就因为卧龙区安检领导一句话让关门就关门没有任何补偿打了水漂。期盼市局领导酌情处理理解我们零售户的难处,降低我们普通零售网点的难处降低我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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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信任。我们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依据职责,安排相关人员与您联系,宣讲了新的政策,因5月10日南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新的烟花爆竹禁售禁燃范围,已扩大至高速环线,王村城镇处于该禁售禁燃范围内,所以需关闭该店铺,并已安排批发公司回收了未出售的烟花爆竹。
欢迎您继续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南阳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