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21点半左右车站南路风帆金色世家6号楼着火了,119第一时间到场,为南阳消防点赞,把人民群众利益安全放在首位,谢谢消防战士。但是,消防车进不到小区内(小区有西大门,北大门两个门),保安不知道小区内消防栓在哪里,物业管理人员迟迟不来,此事件没有引起重视,特别是兄弟省份刚出现此类问题,小区物业公司不作为,就知道收钱。希望严查此事,不能有侥幸心理,不然南阳要在全国出名了。
建议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反映该问题。
法律法规依据: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根据《南阳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与维护物业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行进行业务指导。三、根据《南阳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居民住宅区内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
(二)负责居民住宅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
(三)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四)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五)依法查处居民住宅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