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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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接到留言板上的举报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东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组织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执法人员于2017年01月19日对该店进行核查,情况如下:
现场检查中该店具有营业执照、健康证(详见附件1),经营场所内的肉品附有动检公章,同时该店已按规定对所购进肉品能够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详见附件2)。该店的卫生条件稍差,我局已经下达责令整改书,限期整改。
附件1为该店的营业执照、健康证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为该店所购进肉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