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柠檬屋餐厅强迫消费,账单不透明,不开具发票和明细单[编号:704116]

  李良11111 留言    2017-11-10 10:48:00

  2017年11月9日,本人和朋友在南阳市仲景大桥南头万正广场西南角柠檬屋简餐谈事,点了两杯橙汁和一小碟瓜子及一小份水果,客服端上来以后,让付款312元,我提出索要消费清单和发票,服务员说没有,可以口头报价,然后我提出退了,服务员说已经上桌的不能退,必须付款,没办法就付了款,然后待了几分钟,也没吃,就准备离开,到吧台索要清单和发票,服务员说他们不提供高机打清单以及发票,在我再三要求下,服务员手写了一份清单,消费内容写成了牛肉干等在内的4分小吃+两份饮品,我说没有消费,他说电脑上显示的单子就是这样,显示了就是消费了。希望相关部门严查这种虚假、强迫、不透明的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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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这种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性质比较恶劣,建议您向公安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