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工业路与红庙路交叉口西南角金汇城小区3号前面停车场乱收费问题: 在业主公共面积上建设收费性停车场应该争取全体业主同意,并且应该公示收费标准及收益分配,但在没有任何公示和业主同意情况下,在业主公共面积上建设收费性停车场。 在未经任何公示情况下,小区物业经理李春蕊,对小区业主收取车位租赁费,每年1800元,钱打到李春蕊中国民生银行个人卡上(见图),谁交钱就让谁的车进出,且不开任何收费票据;小区公共区域建设停车是为了业主方便,现在怎么变成个人敛财途径了?李春蕊侵占业主公共收益,这应该追究李春蕊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督部门是不是应该严查这种违法行为。 金汇城全体业主恳求政府相关部门: 1 物业人员在业主公共面积上私自收取停车费每年1800元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话,是否应该立即制止此违法行为。 2 停车 收费多少是不是需要公示? 3 收费是不是需要物业写相关收据,并且盖物业印章;是不是个人不能私自收费? 希望相关部门给我们金汇城全体业主一个明确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