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人穿搭馆的店员对我进行人格尊严的侵犯[编号:735698]

  刘婉 留言    2024-11-14 11:11:22

  在2024年11月10日15:27:53本人(以下称我)在怡人鞋业(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店(个体工商户)购买一件价格为142元的连帽卫衣,付款之后让店员把标签剪掉,并穿了出门,随后在2024年11月11日上午,在买回不到二十四小时的时间里发现衣服有大面积起球的问题,随后在下午一点左右通过微信支付平台向商家发送了衣服起球的图片和让商家解决这个问题的诉求,但是在2024年11月13日中午还未得到商家的回复,随后通过腾讯客服的途径又向商家联系,于是在下午得到回复,给我了一个联系方式的电话,于是我拨通电话和卖衣服的店员进行沟通,并添加了微信,给了我解决的方案,随后她态度开始变得不好,质问我在什么途径投诉了她,我明确告知,只想得到她解决问题的方案,随后她说我舍近求远,对我出言不逊,说我在微信一直发送仅退款,是想白嫖她的衣服,说我网购白嫖习惯了吧?我已解释了很多遍,通过微信支付联系商家,只是想告知她在衣服在不到二十四个小时内起球的问题,并希望得到她的解决,她却用最大的恶意揣测我,说我白嫖她的衣服,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现起球的服装我已通过顺丰同城快送的方式退还给商家,现针对店员对我的人格尊严进行侵犯,要求她对我进行赔礼道歉,并将我所支付的顺丰同城快送的费用退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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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与留言人刘女士沟通后得知,商家已向刘女士道歉,刘女士表示放弃留言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