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要对南方木业公司进行投诉,其恶劣的服务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给我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我于 [2024年9月6日] 与 [南方木业] 签订家具定制清单。约定一个月内完成家具定制及安装工作,总费用为 [8745] 元。我已按照合同要求,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了70%的预付款,即 [6000] 元。 然而,从一开始,该公司的执行就状况百出。原定9月中旬进行首次安装,但工作人员却未按时出现,经我电话联系后,才被告知因 “生产进度问题” 需延期。 此后,安装时间三番五次变更,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无法完成安装。在这期间,我多次主动与公司沟通,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其销售代表 [李军朋] 。虽每次都承诺尽快解决,但均未兑现。并且在工期未完成前,多次向我索要尾款,称公司要求结了尾款才能进行下一步,不给尾款要么就是不回信息,要么就是接着索要尾款,我认为并不合理,但因为工期已经拖了太久,想让他快点解决,就付清了尾款,后来也是拖一段时间才开始下一步的安装。直至今日,还是未完成安装,并且情况愈发恶劣,自 [2025年3月9日] 起,我尝试联系公司相关人员,却再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无论是电话还是微信消息都石沉大海。。。。 2024年9月6日至今,整整半年之久。。截至目前,家具安装工作仍未完成,严重耽误了我的装修工期,导致我无法按时入住新房。我认为,[南方木业公司] 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我们签订的合同约定,构成了违约。其不仅拖延工期,还在后期直接失联,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信任和权益。我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够介入此事,帮助我维护合法权益。我要求该公司: 1.立即完成剩余的家具安装工作,并确保安装质量符合合同标准。 2.按照合同约定,对因长期拖延工期给我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就其服务态度和违约行为向我正式道歉。
我局工作人员已与留言人李女士取得联系,询问有关商家经营位置等具体信息,李女士称当时是通过该公司业务员签订的定制合同,不知道商家相关信息,已建议李女士核实商家信息后拔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