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记:您好!我于2020年7月,在广汽丰田4S店仲景北路南光店付款7288元,购买一张车辆保养服务卡,保养服务卡正反面写着,6年内基础保养免费,有效期6年内,就是2026年7月到期。并无保养次数限制,2025年11月19日我联系卧龙区仲景北路广汽丰田南光店保养车辆,售后人员告知我说,保养不能超过18次。需要付费,我们购买的保养卡明细写的很清楚,6年内免费,并无次数限制。广汽丰田于当时自己单方面拟了一份合同说,不能超过18次。还有将近1年才到期的保养卡,刘凭广汽丰田仲景北路南光店单方面拟一份合同,并无我方签字就取消了? 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欺诈消费者。请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依法到现场处罚广汽丰田南光店欺诈行为!我全力配合举证到场!
1、根据投诉人反映的内容,广汽丰田单方面拟定合同,投诉人未进行签字确认证明其合同未生效,根据职权我局只针对有效合同的格式条款问题进行监管,投诉人应当通过合同法律关系去解决问题。
2、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依据《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建议转商务部门办理。
综上建议投诉人向商务局或其他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