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南阳户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报名 增设社保条件的异[编号:740299]

  张凯 留言    2025-12-30 23:17:25

  异议事项: 请求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撤销非南阳户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考核报名时要求提交南阳当地社保缴纳证明的额外条件,依法依规受理非南阳户籍的报名考核申请。 事实与理由: 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有部分考生因工作发展需要,拟报考叉车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前往南阳市行政审批中心咨询报名事宜,工作人员明确告知,非南阳户籍报考叉车证必须提交南阳当地社保缴纳证明,无社保证明则不予受理报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最高行政部门,其发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 - 2019)是具有全国普遍适用性的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权威依据。该规则中关于叉车作业人员(N1)的报名条件,仅明确要求报考人员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且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并未将“缴纳当地社保”列为报名的必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贵局在国家统一规定之外增设“非南阳户籍报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需要在南阳当地缴纳社保”这一报名门槛,明显违反了该条款规定,属于擅自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行为。这一额外条件,不仅限制了非南阳户籍以及众多没有南阳当地社保人员的合法报考权利,还违背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基于以上事实,异议人特向贵局提出异议,恳请贵局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立即纠正不当报名条件,依法受理非南阳户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报名申请,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人。 此致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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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接到市民张先生反映“非南阳籍户口办理叉车证需要社保证明”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张先生取得联系,告知其非南阳户籍的外地务工人员在南阳市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叉车证所需的材料及依据。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规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交申请资料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张先生反映“非南阳户籍”务工人员可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