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人:陈冠敏,联系电话:15570407128,通讯地址:卧龙区北京大道。 被投诉人:鸿日电动车(溧河物流园门店),联系电话:15517734445,经营地址:南阳市溧河物流园电动车市场内。 事实经过 2026年2月15日,家人陪我在溧河物流园电动车市场选购车辆,我在鸿日门店购买了“鸿日牌泡泡糖”电动汽车。购车后发现诸多问题: - 续航里程严重虚标:商家宣传续航与实际不符,车辆电量剩两格时会自动关机,无法行驶。且商家曾称该车可“南阳去新野来回”,实际根本达不到,涉嫌虚假宣传。 - 车门质量问题:购车当日,主驾驶车门两次无法打开,商家称是“系统问题”,虽经“关机重启”后可打开,但开关生涩,后续仍有无法自如打开的情况。 1. 功能虚假宣传/配置不符(涉嫌欺诈):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车辆的显示屏存在大量功能“货不对板”的情况:· 影音等功能缺失: 除了USB手机连接和倒车影像可用外,音乐功能显示“无磁盘”,视频功能显示“无磁盘”,收音机无法使用,外部输入功能黑屏。这些功能完全都是摆设,无法实现。商家和厂家承认。 2. · 空调功能缩水: 所谓的冷热风空调,实际仅为电风扇功能,根本不具备驾驶室内基本的制冷或制热效果。 3. 刹车功能异常(安全隐患): 车辆在无电力推行行驶中方向盘沉重、轻点刹车时,反应不灵敏或出现异常情况(具体描述用户可根据实际体验补充,如“刹车反应迟钝”、“轻踩无反应”等),上下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 刹车功能异常:车辆无电力推行时方向盘沉重,轻点刹车反应不灵敏,上下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 沟通受阻:2月16日因车门故障想退车,电话无人接听。2月17日短信告知商家问题及诉求,24日商家上班后拒绝处理。 投诉举报请求 商家未如实告知车辆真实情况,侵犯了我的知情权,且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现提出以下诉求: - 依法退车:请贵局介入,责令商家退还全部购车款。 - 立案调查:对该门店涉嫌虚假宣传及销售问题车辆的行为,依法查处。 附件:购车凭证、车辆问题照片、短信沟通截图等证据材料。 投诉人:陈冠敏 日期: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