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5日,本人在南阳威佳众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市建设西路与百里奚路交叉口)购买大众朗逸新锐车一辆,双方先行协商确定车辆总价为73470元后,销售人员陈灏主动推介3年贷款半年0利息分期方案,说是他们有任务,让我给他帮忙办一个分期贷款,但是根本未向我清晰贷款告知该方案实际年化利率10.2%、所谓贴息优惠已预先折算进车价的内容,刻意隐瞒贷款真实资金成本。办理贷款后,我发现存在高额利息,联系门店交涉,商家辩称利息优惠已经核算在车辆总价内,拒不承认当初“半年0息”的宣传承诺。 该4S店的该行为属于引人误解的欺诈宣传,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帮忙解决该问题纠纷。我的诉求:按销售人员承诺落实半年0利息方案;若无法落实,退还我多支付的利息差额。
1、留言人反映的购车分期贷款纠纷,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建议转行业主管部门办理。
2、留言人反映的欺诈宣传问题,如有相关事实证据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