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3009糊弄回复令人心寒,市政府文件都不算数吗?[编号:733120]

  李海焕 留言    2024-06-21 15:12:41

  本人提出的733009,西峡县委答复:其个人缴纳部分在合理范围内,如有异议,建议到医保窗口进行详细咨询。事实:我多次向公司反映医保退休问题,拿出了宛政办【2021】17号文件,公司仍不积极回应,拒绝补缴。为了避免医保退休补缴费用上涨风险和医保退休断保风险,也只好自己先垫缴所需费用49151.6元,办理医保退休。西峡县委眼中“个人缴纳部分”指的什么?依据是什么?就是我自己先垫缴所需费用49151.6元,请明示!那么宛政办【2021】17号文件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应继续按在职职工政策缴费至规定年限或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一次性缴费标准为:单位职工按上年度河南省平均工资8%的比例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西峡县医保局出示的医保不满足年限一次缴费征集单显示,一次补缴的主体是公司,个人缴费是0,再次印证了宛政办【2021】17号文件可执行性。 西峡县委对此怎么解释?“个人缴纳部分在合理范围内”这样糊涂回应,令人心寒!!!医保局前天电话联系我,还在帮忙督促!还需要咨询什么?我一个基层职工,公司从2020年到2024年4月(退休当月)已累计拖欠工资24个月(60240元),公司以经营困难等理由,拖欠一个退休职工应得工资,于情于法都让人痛心! 法律支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没有任何来源,工资又不发,再加上医保退休垫缴了49151.6元(只好借钱付息),希望政府伸出援助之手,依法办事(宛政办【2021】17号文件),怎么在西峡县委就成“个人缴纳部分在合理范围内”?合理在哪里?南阳市医保文件就是一纸空文吗? 本人诚意:1、如果非要说医保退休补偿关系复杂,那么拖欠工资就简单,本人承诺只要公司拿出拖欠24个月的工资(我用这钱交医保),也可以放弃医保退休补偿追缴;2、如果公司有足够诚意解决本人医保退休补偿,谈成后,本人对工资诉求做出最大让步,只要拿到2024年1月-4月工资就可以,其它拖欠20个月公司啥时发不能少我,承诺不再向企业提出住房公积金追缴,承诺不再因退休提出任何有关侵权赔偿。 希望书记留言领导持续关注和督办,让西峡县委和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发挥智慧和力量,督促豫广网络西峡分公司认清形势,拿出担当和责任,回应我合理、合法诉求,直至问题解决为盼。

  已回复
市医疗保障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西峡县医保局收到您反馈的问题后立即安排专人与信访人取得的联系,详细了解了其诉求,经过查询2025年5月其办理了医保退休手续。由于其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不够需要一次性补缴103个月的医保费合计49151.60元,其本人一次性予以进行了补缴。其信访的诉求是想让其工作单位“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西峡县分公司”对其补缴的医保费予以补助。我们也与其单位进行了沟通协商,但是其单位以经营困难的客观理由解释无能力进行补助。我们对相关医保政策进行了解释,也取得了您的理解。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