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医保局的回复证实了失职渎职行为[编号:736275]

  居民 留言    2025-01-09 10:43:53

  1,南阳市病种调整公布的时间是2024年11月,而执行时间却在2024年1月。“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这不是失职行为吗?医保局究竟有没有懂法律的人? 2,关于基层常见的内科疾病心脑血管、肺部疾病、脑梗死三个病种,因容易滥用,故我市也未将三个病种纳入基层病种。有没有想过?恰恰说明这种疾病多,才必须纳入基层病里面。 3,请南阳市医保局解释一下什么是容易滥用?老百姓要按照医保局的规定才能生病吗? 4,现在的医保局权力确实过大了,药品,医疗耗材,医保报账资金都归是医保局管,问题谁来监督医保局,一个不会看病的单位,在指导医院医生怎么看病,怎么治疗,怎么用药,这样下去,最终为难的是老百姓。

  已回复
市医疗保障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医疗保障制度自身发展完善、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必然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我市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施运行”三步走”的工作思路,DIP改革于2021年12月份启动,2022年启动5家DIP试点医院的实际付费工作。在此基础上,2023年全市符合条件的432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施DIP结算,经过医疗、医保共同努力,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清单及有关数据报送质量显著提升,管理精细度大幅提高,参保群众个人负担水平普遍降低,改革预期目标逐步显现。

一、关于DIP病种目录

   按照国家、省医保局统筹安排,2024年继续深化DIP支付方式改革。4月,我市下发《关于确定2024年度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 DIP 实际付费的通知》,明确:2024年全市范围内所有提供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IP付费,所有符合规定的住院病例全部纳入DIP结算范围。本年度内,新加入的定点医疗机构也同步纳入DIP结算。7月,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2024年DIP主目录和辅助目录,我市根据本地历史数据,组织两次专家论证后,8月,印发南阳市2024年DIP病种目录,用于我市2024年DIP结算清算工作。全年市县医保部门组织DIP培训100余场,各定点医疗机构理解、支持改革,熟练掌握、运用改革要素,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病种入组率、覆盖率、质控率及管理精细度持续上升,DIP工作运行平稳。

二、关于三个基层病种

   关于未特指的脑梗死、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和肺的其他疾患三个病种,因诊断滥用,2024年省医保局从DIP基层病种目录中调出。根据我市2024年1-7月DIP预结算数据分析,此三个病种在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广泛,预结算DIP基金支付率低。为照顾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征求相关医保经办机构意见,集体研究讨论后,决定年度结算时,根据基金情况,适当提高此三个病种2024年DIP支付率。但2025年全省启用国家分组付费中心后,将不再支持各地市个性化需求,我们也多次培训告知医疗机构,规范诊断、准确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下一步,根据国家、省医保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将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加强与卫健、中医药管理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完善核心要素管理与调整机制,健全数据公开与运行监测机制,形成多方参与的评价与争议处理机制,建立改革的协同推进机制,促进三医共同治理,使分组更加贴近临床需求及地方实际,大幅提高医疗服务资源和医保基金使用绩效,一起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为深入和您沟通解释,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您,一直未能接通。您若有不明白的地方,请致电0377-63058256、0377-61387651,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