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冠拖欠员工医保社保,员工自救24年年底补缴医保16000元后,今年三月让补缴滞纳金16000,不然医保依然不能使用,单位拖欠为何要员工去缴滞纳金,本就失业,雪上加霜,让员工有病不敢看,新农合也交不了,有病只能活一天算一天?税局能否结合天冠现状员工自救情况给予减免滞纳金?或者减少滞纳金?指望天冠人都要饿死,起码别被病拖死
尊敬的网友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