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已在职20余年,妻子没有工作。生育保险已缴纳十多年,3月份妻子分娩,问公司和医保局都说南阳地区没有任何待遇。根据劳动法是有待遇的,想咨询一下是不是南阳没有这个政策。如果没有生育保险是不是白交了。
尊敬的网友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宛政办【2021】17 号文规定: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标准为女职工生育医疗费限额标准 50%。男职工配偶已经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