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韩景毅,李立办理人情案: 我们是南阳市市民,靠辛辛苦苦积攒的钱购买了南阳市兴立公司开发的南阳市独山大道太阳城小区的房屋,且我们大部分人已经装修入住,但是一个叫郭庆佳的,称兴立公司欠他借款3000万元,16年雇佣黑社会人员强行霸占入住了我们的房屋,又买通了宛城区法院个别领导,郭庆佳起诉兴立公司欠款1800万元,让环城法庭于2016年5月对我们的房屋进行了查封,我们随即向环城法庭提交了查封异议申请书,并且到南阳市法院,宛城区法院两级党委,纪委,信访局上访,庭长李立,副院长韩景毅多次接待,但是一直不解封,也不给我们下裁定书,现在案件已经审结,兴立公司败诉,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天那,我们的房屋就这样要被法院拍卖,我们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我们怎样才能要回应该属于我们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