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请记清您的留言编号,以便随时关注调查回复结果。 市民,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应的问题已责成市政管理处处置,市政管理处高度重视,对市民反应的问题进行核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关于于雪峰路路灯的问题2016年3月31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司马恒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雪枫路(雪枫桥东头—双铺高速收费站出入口段)移交事宜,会议要求宛城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管委会)向市城管部门移交建设的基础资料,并按照道路的具体功能修正完善。
? ? 根据协调意见,市城管局立即行动,按照移交程序,组织人员对雪枫路市政设施(路灯、排水设施)进行排查,反馈排查发现的问题,并与相关建设单位多次沟通,但由于各单位未能及时提供完整建设资料,现场排查的问题未能得到修正完善,路灯、排水设施移交未能正式进行。
? ? 2016年8月12日,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仪主持召开会议,再次专题研究雪枫路移交问题,要求各区按照标准,做到成熟一个移交一个。
? ? 至今,各区未拿出解决问题办法,雪枫路市政设施达不到移交标准,尚未进行移交,鉴于此,为尽快落实市政府会议精神,及时将路灯、排水设施纳入市政养护管理范围,建议市政府督促相关建设单位按照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养护的有关规定,对道路的具体功能进行修正完善,条件成熟后尽快移交。未办理移交手续前,雪枫路(雪枫桥东头—双铺高速收费站出入口段)路灯、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应有相关建设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