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户何去何从[编号:714778]

  王青风 留言    2020-04-30 11:40:08

  我们是光武路上“山水中央”项目里的商户,项目商业一共五层,临光武路的很多招牌已经挂了四年多,今年4月9号接到宛城区城管大队通知要被拆除,我们和城管大队沟通多次,请教解决办法,如果罚款我们可以缴纳,但一直没被回复,今天他们突然开着吊车来拆除,我们苦苦哀求,他们同意宽限几天。这两年商户们纷纷退租,生意萧条的厉害,就留下我们这七八家,今年更糟,南阳是四线城市,不比发达的一二线城市,人们习惯做生意有招牌,我们认为做生意连个招牌都没有,做啥生意谁知道,即使知道又咋能找到我们店铺呢?领导们见多识广,肯定去过香港,就连香港那么发达的地方每个写字楼上也是招牌林立,花红柳绿的让人眼花缭乱,欧洲和国内一线城市外招牌是很少,但我们这样的小城市经济文明程度还远远达不到那个标准,如果一味追求那种境界和秩序,不顾现实商户的感受,粗暴的强拆招牌造成的经济损失谁来补偿?现在商户的疾苦领导们知道吗?一个招牌就是大几万,我们现在的生意做几个月也不一定能赚够,还有外墙体商业广告也不让做,老商户走了,我们想做广告,城管大队曾经说要外墙面办理手续,我们也跑了无数次,可是资料递上去了,至今没有人管,没人给办理缴费手续,原来好好的多好看的画面变成了现在的”大白补丁“,这也影响市容啊!领导们难道没看到?请领导们客观现实的对待南阳的商业氛围,不要把商户和企业逼的无路可走。现在生意这么衰退,有关领导不但不关心商户帮我们共渡难关,反而雪上加霜的破坏商户的财产,哪有这样的道理?天理何在??望书记市长替我们主持公道

  已回复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
  

市民,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调查处置,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已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由市容秩序中队牵头联系宛城区城管大队相关科室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此次拆除广告招牌是根据市双创办指示,创文要求,对沿街门店三楼以上包含三楼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广告招牌一律拆除。

已电话与该市民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