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湿地公园二坝至三坝区域内,有游船经营户20余家均为无营业执照违规经营,且此违规经营行为至今已经存在10余年。。为什么这20多家无证无照游船经营户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这20多家无证无照游船经营户是该有多么大的“保护伞”,才能非法经营这么多年不予取缔。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0年7月6日17:03分的回复中解释:“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我想在这里严肃的问一下:无证无照经营的管理是否归属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和安全管理有关系吗?此事件是否存在故意隐瞒非法经营事实、利益输送、失职渎职、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市民,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白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调查处置,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颁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予以查处。请转交工商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