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举 信[编号:695875]

  zsx8801 留言    2017-01-19 12:08:00

  检举人:张洪堂,男,住内乡县湍东镇赵沟村小泉组村民。
身份证号:41292619470204151X。
被检举政府单位:内乡县人民政府林业局
法人代表:庞国航,公职系林业局常书记职务。
检举腐败庞国航党书记违纪中共中央八条规定。2005年至2016年国家兑付湍东镇赵沟村陈家沟组小泉组二百亩合格退耕还林39农户补助金,拒不兑付农户所有。
根据2015年9月2日林业局颁发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证据,公报私仇,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复议期限当日至当日无效。
可见处理意见书120亩补助金8年之久的问题说法,不是8年之久的问题而是一直至今的问题。其中120亩补助金由湍东镇林站刘海波、林业局纪委副书记张清浩、林科学研究所长刘兆恒,三人合伙挂县政府组织部长李建文权势贪污归己所有。
可见处理意见书一直至今,80亩补助金问题是我们赵沟村干部陈少华、陈先有以李建文权势,贪污80亩补助金一直至今所有。
综上所述,两个问题在年内二百亩补金兑付不到39户农户所有。在春节大年初一当天,要把庞国航、李建文上访到中共中央父母官重审他二人违犯八条规定。别不多说。

检举代表:张洪堂
农户检举代表: 党员张秀文 张洪科 陈平均
吴新合 张红喜
电话:18638988446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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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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