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回复: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并责成相关单位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记好留言编号,以便查询结果。欢迎您继续关注林业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跟进处理。 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市林业局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组织调查,卧龙区林业局立即组织人员予以调查,经查:
所采伐的树木位于卧龙区龙王沟风景区魏家岗村麒麟山庄院内,共计涉及3个宗地。这3宗地于2010年10月20日在河南省林业厅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豫林资许 [2010] 316 号),并于2014年7月2日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宛龙国用 [2014] 字第 11097 号、11098、 11099号)。
7月7日,卧龙区林业局根据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的申请并依据省林业厅颁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卧龙区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前期现场实地查验和公示后,为上述3宗林木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
7月18日,卧龙区林业局相关人员前往实发地进行调查。经现场坐标比对和现场测量,所反映的大面积被砍伐的松树基本都在所办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范围内,但有少量粗细不等的松树和栎树属于超范围采伐。目前,已通知相关人员到卧龙区林业局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