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书记:您好
我叫姚丰显,男,汉族,1941年2月出生,身份证号412822194102182676,系河南省泌阳县羊册镇退休教师,手机号:15638713085 18603968221.
我与林权证法人姚富兴系父子关系,因我儿子姚富兴现身由不便,我万般无奈情况下,特向您控诉社旗县国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我儿子姚富兴承包的位于社旗县下洼镇马蹄村北山承包了九年的林地毁坏400余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权属证明
2010年4月3日为姚富兴领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证号为C110600013030,批准期限为30年,面积1.6万亩的经济林地。
二、社旗县国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违法犯罪事实
2014年6月至今风电公司未办理任何审批寄树木砍伐手续下,毁坏我经济林400余亩,在经济林用地建设了15处风力发电机座,修路段林长20多公里,宽9米,严重毁林。我们无数次往下洼镇政府及社旗县林业局、社旗县森林公安局多次汇报毁林事件,至今都未给予立案,我儿子及他们合伙人此事解决打报警110电话多次未果,多户合伙人家庭面临倾家荡产,山上所有投资化为泡影。
三、我的诉求
1、要求立即停止还在进行的违法毁林行为。
2、要求追究社旗县森林公安局的推诿不作为。
3、依法追究社旗县国合风力发电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
4、要求追究参与纵容充当违法风电企业保护伞的相关领导的行政干预渎职行为。
5、要求南阳市森林公安局、社旗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办案、立案处理解决。
6、要求依据国家补偿标准赔偿我林地上附属物树木等经济损失。
以上请求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重大的毁林事件给予关注,还我们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公道,跪求市领导早日给予解决!
控诉人:姚丰显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