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岩,于1989年冬参加工作,是西峡县黑烟镇林场的一名全民合同工。在岗期间,我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年年被评为林场的先进标兵。不幸的是,1996年3月,我父亲(林场的老干部)得重病,林场领导派我,带薪护理我的父亲。1997年7月,父亲病逝,我曾几次要求回场上班,胡光成书记却要我在家等通知。我等了一年又一年,催了一次又一次,就是不见场里的通知。父母重病去世,花去我的全部积蓄,负债累累。这么多年,我既没工作又没耕地,毫无经济来源。因为我是非农业户口,享受不到农村的基本优惠政策,而且没资格被评上贫困户,也享受不到国家的资助。迫于无奈,2018年6月13日,我去人劳局找出档案,谜团解开。我父亲1999年7月去世,1999年元月,场里就中断我的养老保险关系。众所周知,我父亲在世时,曾检举胡光成书记滥砍乱伐。他怀恨在心,公报私仇,把我的编制倒卖了。公道何在?天理何在?冤啊……根据【红头文件】人调发【1992】18号,我不在被辞退之情形,我也从未提出辞职,场里既没辞退我,也没告知我下岗。所以我请求:西峡县黑烟镇林场赔偿我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且尽快恢复我的编制,早日回到工作岗位。以上情况属实,请领导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