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叫张司锋,2014年我入职与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8日,我离职。但是2016年我的五险一金还未缴纳,其中我个人缴纳部分已在工资中扣除,税局是否能采取相关措施,将公司欠国家的社保应缴费用扣除,使我的社保账户变成正常状态,方便我进行转移,万分感谢。联系方式0377-66066012.本人已经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关于补缴社保事宜,劳动仲裁庭已作出不予受理回复,法院判决不归法院受理,我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