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人与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2016年五险一金补缴问题[编号:709609]

  haoren123 留言    2019-01-07 09:26:00

  您好,我叫张司锋,2014年我入职与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8日,我离职。但是2016年我的五险一金还未缴纳,其中我个人缴纳部分已在工资中扣除,税局是否能采取相关措施,将公司欠国家的社保应缴费用扣除,使我的社保账户变成正常状态,方便我进行转移,万分感谢。联系方式0377-66066012.

本人已经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关于补缴社保事宜,劳动仲裁庭已作出不予受理回复,法院判决不归法院受理,我该如何维权?

  已回复
市税务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该受理。
因此,建议您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