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辆15年越野车,于今年(19年)一月份在太平洋购买保险和车船税,在本年6月检车时,尾气不合格,为了响应党中央号召,减少污染,节能减排,主动报废了车辆,车辆报废单在7月,找到保险公司退还了半年保险费用,并出具了缴纳车船税证明。我个人跑税局营业厅不下3次,税局各种理由不办理:1、没个人缴税号。2、保险公司是统一缴纳不显示个人。3、系统查不到。在我补完证明手续后,来了个:“谁收的找谁退”。税务大厅也没有其它地市税局的《车船使用税退税申请表》,排队到退税窗口,说从来都没办过这项业务。
本人是个守法认真纳税的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税局明知该退,不知道是嫌麻烦还是有其他原因一直推诿。南阳税局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严重违背了国家提出的“为人民办实事,让人民少跑腿”的思想。来此投诉是无奈之举.
本人深知组织上报原则,出于无奈才来投诉,如果投诉无果,将上更上一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