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9月16日中午在该店消费,消费后,多次提及开具发票,店员无奈让加微信留下开票信息承诺,下午开具,直至17日上午联系微信不回复,询问发票事宜迟迟未开具。本人现在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具增值税发票。第一:有理由怀疑该店,是否具有独立的税务开具资格,有什么理由拒绝开具发票,要求提供其执照信息,税务资格证明,第二:请负责该辖区的税务局部门真正落实督促商家依法纳税,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三:对于该店未开具发票,待核查后请给予回复谢谢
尊敬的纳税人:
在收到留言后,我局第一时间安排宛城区新华税务分局进行核实调查,经与举报人联系,该商户承诺第一时间把发票送到举报人手里,举报人表示认可。因福塔快餐食品店此次行为属于《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包含事项,决定不予处罚。
我局会持续关注该事件,督促商户及时开具发票,第一时间送达该消费者。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