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国际房地产收费不开发票是否违法?[编号:731021]

  熊元刚 留言    2024-01-18 17:48:57

  我在名门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买有房子,2018年9月10号交热力庭院管道费9888元,户内管道铺设费用3845元,燃气费1213元。2024年1月4号交中央空调初装费5263元。都没有给我开发票,我要求发票,公司说没法开。而且我从2018年至今每年物业费及车位管理费2000多元/年,从来没给我开过发票。我想问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是否从在偷税漏税情况,上述费用房产公司是否该给我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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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收到您反映名门国际房地产不开具发票的问题,市税务局安排卧龙区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现把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 南阳市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收住宅热力庭院网管费用为每平方90元、户内地暖管网铺设费用为每平方35元、商业中央空调初装费用为每平方180元(以上三项根据每户情况面积进行核算),燃气初装费用为每户1213元。经与企业沟通,您的住宅热力庭院网管费用(109.87*90=9888元),户内地暖管网铺设费用(109.87*35=3845元),燃气初装费用为每户1213元,商业中央空调初装费用(29.24*180=5263元),以上费用可与房地产联系,房地产公司会联系热力、燃气等相关公司为您开具发票。

名门国际目前物业公司为南阳家禾名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物业公司反映您 (6-203户)未缴纳物业费和车辆管理费,故不存在物业费和车辆管理费未开具发票问题。物业公司表示,如您能提供2018年至今的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缴纳证明,物业公司会为您开具发票。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