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反映 我叫张娟 ,女,户籍:方城县。2018 年,我作为主贷方与前夫贾幸在建设银行南阳支行共同贷款购买住房一套。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进入分居状态,仅凭我一个人的工资收入,渐渐无法承担按月归还房贷的压力,为了妥善解决问题,不致银行方蒙受经济损失,我于2019 年 7月起,主动和银行方面构通,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南阳市范蠡路,建设银行南阳市支行信贷部,负责接待我的同志,给我提出如下建议:他说:你目前的月供房贷刚刚出现拖欠。暂时尚无解决的良策,如果能拖欠到半年左右,最少是3个月以上之后,可以由我们银行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你贷款购买的房产进行拍卖,就可解决问题。在后来的电话沟通中,该同志一直建议采取这样的解决办法。当时不便询问该同志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但知道他办公室固定电话的号码为:0377~61681655,同时,保存有该同志的谈话录音资料。 然而,时至今日,一年多过去,建设银行南阳市支行并未向法院起诉我,以期解决问题,而在我的离婚诉讼审理期间以及判决离婚后,建设银行的自动扣费系统仍然寻求在我的工资卡上扣缴房贷,使我的生活陷入困顿,我的个人征信也受到很大的影响。 综上:我的房贷逾期的初始原因是因为婚姻关系的破裂,既已离婚,就不可能再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续买房屋。而本人又积极主动和建设银行方面沟通,说明情况,建设银行方面久拖不决,委实使我陷入一种恶性循环状态,已经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请领导帮我问明情况,协调并敦促建设银行南阳市支行及早帮我解开这个死扣,让我回到正常的工作,生活状态中,我本人愿意连购房首付在内,不计盈亏地配合处理好这个问题。 反映人:张娟
我分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要求建设银行南阳分行立即调查核实。建设银行南阳分行反馈如下:
一、 关于张娟所述内容调查的情况:
1. 张娟,女,方城县人, 2018 年3月作为主借款人与贾某在我行共同贷款27.1万元,购买方城县张骞大道东侧幸福家园房产一套,首付11.7万元为贾某方支付,月还款额1950元,截止2020年9月拖欠金额1856.65元。
2. 2019 年 7月起,张娟来到银行,要求不再偿还我行贷款,并且不能扣其工资卡的钱偿还,张娟作为主借款人,相关要求违反当时所签借款合同,我行不予受理。但我行贷后人员曾尝试积极与张娟和贾某方沟通,试图化解该纠纷,维护我行合法权益,后因双方关于房屋产权纠纷及离婚诉讼官司没有判决,相关工作无法开展,至今方城法院仍未判定该诉讼房产归属。
3. 张娟在我行咨询时,曾主动要求我行对房子进行拍卖,我行工作人员告知其不符合银行查封拍卖条件,我行只对逾期三个月以上后仍拒不还款也不采取其他和解措施的房产依法提起诉讼,并根据诉讼结果进行查封拍卖。只是客观介绍我行相关政策,并非向其提供建议,作为主借款人,连续多期不偿还贷款并声称不再愿意继续还款,由此导致的个人征信不良和我行后期会采取的法律措施,是其主管意愿导致的过错,而非我行信贷部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我行信贷部工作人员不应当为其个人故意拖欠不还贷款承担责任。无论是感情破裂还是最终判决离婚,都不会影响其作为主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以及不还款导致的征信问题,其个人纠纷与借款合同是否履行无关联。
4. 该房产为期房,尚未办理完相关权属手续,开发商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于贷款还款及房屋处置和过户变更是重要第三方,目前开法商承担了张娟多期贷款的还款责任,该款项属于张娟欠开发商款项,张娟及贾某方均未就房屋处置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
二、 关于其张娟反映问题的解决方案
1. 因方城县张骞大道东侧幸福家园房产并非张娟一人所有,且首付款非她本人支付,贾某方对此存在较大争议,该笔贷款及房屋处置必须同时征询张娟和贾某双方意见,仅有张娟单方无权主张房屋及相关贷款权益。
2. 本着尽量减少各方损失,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原则,我行仍在与贾某及张娟双方沟通,因银行进入诉讼程序并进行拍卖会产生5%--10%的额外费用,包括诉讼费、评估费、以及法院对房屋处置的其他费用,这些费用都是对借款人的额外负担,故我行一直谨慎采用诉讼拍卖方式,具体到该笔贷款,首付并非张娟支付,加上近些年该处房产价格有所上涨,进行法院拍卖会对共同借款方贾某造成较大损失,故我行多次征询双方意见,目前贾某方仍不同意拍卖,但同意调解,同意将房屋处置后全额归还银行贷款。
3. 9月25日,我行将与贾某方达成的处置意见,与张娟进行沟通,张娟也同意处置房产后归还贷款,但是认为贾某方每次承诺后不付诸行动,存在故意拖延嫌疑,其作为主借款人,想尽快了结此事,避免征信更多问题。我行理解张娟尽快处理此事的心情,现正在积极多方沟通,争取在10月份磋商出处置方案,若各方仍不执行方案内容,造成继续拖欠我行贷款事实,我行已尽到相关义务,若各方最终仍未能达成一致,我行将于10月底至11月初提起诉讼,主张我行合法贷款合同权益,但即使房产处置拍卖,扣除银行贷款及法院处置费用、开发商保证金垫款费用后的收益归属,并非我行拍卖房产所能解决,也不是我行责任,仍需要等离婚诉讼法院对房屋归属的判决结果。
中国建设银行南阳分行个贷中心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