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保险,欺诈隐瞒处处骗[编号:733116]

  徐小平 留言    2024-06-21 10:07:06

  尊敬的市长领导您好!我叫徐小平,电话18688653337,身份证412929197404164530。现投诉天安人寿现名为中汇人寿,欺诈隐瞒处处骗我的钱全额退还。事是这样,天安人寿用数个虚假业务工号,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给我办理多份虚假保险合同,没有一个是我亲笔签名,每份合同上是不一样的电话号码,没有一个电话是我的,没有给我打过一次电话,签合同有划账的回访电话录音,是要确定是本人同意划账,但每一个回访接听电话的是不同人,不知道天安人寿,按排谁接的回访确认同意电话,天安人寿办公人员也承认,没有一个的是我的声音,没一个是我本人接听同意的录音,全是虚假的,订立合同应该是双方自愿知情亲笔签名,有回访电话并确认等。一项条件都不成立。能成为合同吗?合同是这样签吗?6月2号我去天安人寿现中汇人寿前台,工作人员说事情严重,得找领导,再后来他们领导说要调查,合同在他们那放快十天,没给我联系一下,因为他们让假合同放下说调查后给我联系,一周多就没音讯。然后我想保险公司有监督监管单位吧。就把情况反映到银保监会,说会书信通告我,昨天收到书信,说让我走法律程序。尊敬的市长领导们。这样非法欺诈隐瞒公民,监督管理单位看看情况,就说让经法,走法律程序,监督单元人员工作就这?请求市长领导调查,请求退回天安人寿现中汇人寿,那欺诈隐瞒不择手段骗我的全部金额。特投诉

  已回复
南阳银保监分局回复:
  

我司直接办理人员姓名:王森静,我司直接办理人员职务:客服经理,我司直接办理人员电话:0377-60888005,我司联系群众时间:2024年7月2日。

中汇人寿南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在接到该工单后,迅速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并积极与客户取得联系。现将调查核实与投诉处理结果做如下汇报:

一、客户投诉基本情况

客户徐小平反映称:天安人寿用数个虚假业务工号,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给我办理多份虚假保险合同,没有一个是我亲笔签名,每份合同上是不一样的电话号码,没有一个电话是我的,没有给我打过一次电话,每一个回访接听电话的是不同人,不知道天安人寿安排谁接的回访确认同意电话,天安人寿办公人员也承认,没有一个的是我的声音,没一个是我本人接听同意的录音,全是虚假的,现要求公司全额退费。

二、保单情

保单一:保单号00128485257408088投保人:徐小平,被保险人:徐小平,保单生效日期:2017101日,险种名称:天安人寿吉祥树(优享)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缴费频率年交,首次缴费金额:952.50元,缴费期限:30年,保险期间:终身,已交费1年,累计缴费:952.50元,保单状态:终止。签单业务员:程佩(已离职)。

保单二:保单号00132634731908088,投保人:徐小平,被保险人:徐若曦,保单生效日期:201812日,险种名称:天安人寿爱立方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天安人寿附加爱立方两全保险,缴费频率:年交,首次缴费金额:4096.80元,缴费期限:30年,保险期间:终身,已交费4年,累计缴费:16387.20元,保单状态:失效。签单业务员:周荣珍(已离职)。

保单三:保单号00181904882608088,投保人:徐小平,被保险人:徐小平,保单生效日期:2019101日,险种名称:天安人寿爱守护(至尊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缴费频率:年交,首次缴费金额:4,362.00元,缴费期限:20年,保险期间:终身,已交费1年,累计缴费:4362.00元,保单状态:终止。签单业务员:朱秋杰(已离职)。

保单四:保单号00183494217808088,投保人:徐小平,被保险人:徐祺蔼,保单生效日期:202012日,险种名称:天安人寿幸福源(盛典版)年金保险,缴费频率:年交,首次缴费金额:20000.00元,缴费期限:3年,保险期间:10年,已交费3年,累计缴费:60000.00元,保单状态:生效。签单业务员:邓新红(已离职)。

保单五:保单号00189739933908088,投保人:徐小平,被保险人:徐若曦,保单生效日期:2020514日,险种名称:天安人寿爱守护(全能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缴费频率:年交,首次缴费金额:4912.60元,缴费期限:20年,保险期间:终身,已交费1年,累计缴费:4912.60元,保单状态:失效。签单业务员:王爽(已离职)。

三、调查核实情况

1.经查询徐小平在我公司投保记录,自2014年到2020年,共投保10份保单,徐小平作为投保人的保单共5份,被保险人分别为投诉人女儿徐若曦、儿子徐祺蔼及本人。其妻子陈红艳作为投保人为其投保的保单5份,徐小平均为保单被保险人,陈红艳为我公司业务员,投诉人投诉涉及保单均为业务员家属件。

2.经过核对5份保单签名笔迹,保单号00189739933908088投保后,投诉人曾手持身份证明原件及是本人签字且知悉保险责任及免责条款的声明,拍照留存在投保资料档案中,经过比对,该保单签名笔迹与保单号00132634731908088、保单号00128485257408088笔迹一致,由此可以判定以上三份保单为投诉人本人签字。但以上三份保单与保单号00181904882608088、保单号00183494217808088签名笔迹不同,疑似存在代签名情况。

3.经调取新契约回访录音:五份保单均回访成功。保单号00128485257408088回访成功电话18737772426,保单号00132634731908088回访成功电话18437762990,保单号00181904882608088回访成功电话15138430897,保单号00183494217808088回访成功电话17518981263,保单号00189739933908088回访成功电话16637775829。经过核对回访录音,接听者声音不完全相同,疑似存在代回访问题。

4.经与投诉人沟通,投诉人表示:投保时自己一直在外地并未在家,办理这几份保单自己并不知情,也不是本人签名,回访电话也非本人接听,保单上所写的代理人自己根本不认识。保单是自己从外地回到家中整理屋子时才发现,从自己账户划扣保费的情况自己也不知情,近期到银行去注销银行卡时才发现划扣保费的事情。现认为保险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费。

5.我公司工作人员与签单业务员邓新红电话联系,电话接通后系男士接听,接听者表示不是邓新红,也不认识邓新红。

我司工作人员与签单业务员朱秋杰、周荣珍、程佩电话联系,拨打电话提示均为空号无法接通。

我司工作人员与签单业务员王爽电话联系,接通后业务员表示时间太久记不清了,什么都不清楚,无法核实投保情况。

我司工作人员与业务员陈红艳电话联系,多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

6.经核实签单业务员情况:签单业务员周荣珍程佩、邓新红系陈红艳一代直接增员。签单业务员朱秋杰系邓新红组员,是陈红艳二代间接增员。签单业务员王爽系推荐人张丽组组员,是陈红艳二代间接增员。以上业务人员均与陈红艳有直接或间接增员关系。以上投诉涉及保单承保后,业务员陈红艳均获取有相应的增员利益或管理利益。

、目前投诉处理情况

综合以上调查核实情况,投诉保单疑似存在代签名及代回访问题,但投诉涉及保单为业务员家属件,且涉及业务人员均与投诉人妻子陈XX有直接或间接增员关系,不排除涉及投诉保单有套取公司利益的嫌疑,针对投诉人全额退费的诉求,我公司无法满足。我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已通过电话形式告知投诉人徐小平处理结果,并且提醒客户如有异议可继续与公司联系,公司将积极配合进一步调查,同时也告知其可通过诉讼等途径进一步处理,我公司将予以配合。

特此报告。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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