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红霞,身份证号:411302198702024545,电话:13569292029 被投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投诉事项 平安银行南阳分行在未充分核实债务归属及本人后续责任的情况下,于2025年10月将一笔已通过《离婚协议书》明确由前夫独立承担的抵押贷款逾期记录,错误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严重影响本人正常生活并造成巨大精神压力,现要求立即撤回该不实逾期记录,并出具征信更正证明。 事实与理由 1. 贷款签字背景:2022年本人与前夫郝淼婚姻存续期间,前夫因创办公司需资金,以其父母名下房产作为抵押物向贵行申请贷款。当时因银行要求“已婚需配偶签字”,本人作为家庭主妇,缺乏金融及法律知识,未明确签字后果,仅按要求陪同前夫及其父母完成签字,未实际参与贷款申请、审批,未使用任何贷款资金,且抵押物为前夫父母财产,与本人无产权关联。 2. 离婚协议明确债务归属:2024年6月,本人与前夫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清晰约定:房产、车辆、公司全部归前夫所有,本人净身出户;双方“各自负责各自名下的负债”。离婚前,本人专程查询人行个人征信报告,确认名下无该笔抵押贷款记录;前夫亦口头及书面承诺,该贷款由其独立承担,与本人无关,基于此,本人在离婚时未主张任何财产分割。 3. 违规上报及造成的损害:2025年10月,本人查询征信时发现,贵行擅自将该笔贷款的逾期记录上报至本人名下。该记录与《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债务归属完全相悖,且本人对贷款逾期毫不知情,属于贵行未核实债务后续分割情况的错误上报行为。此不实记录已严重影响本人信贷申请、日常生活,并给本人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 诉求 本人多次去找平安银行工作人员阐述事实,并拿着这几年多次查询的本人名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和民政局原版离婚协议,希望银行给予理解处理均遭到拒绝,确定这几年本人查询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名下并无此笔贷款记录,今年10月份突然冒出来的,银行工作人员也承认他们银行内部程序上存在失误,但就是没人就此事承担责任,本人现请相关领导给平民主持公道,平安银行撤回对本人的不实征信记录,恢复本人正常征信。
平安银行南阳分行征信管理员姚婷婷使用办公电话0377-66069039分别于2025/11/28 17:35、2025/11/28 17:37、2025/12/1 17:57、2025/12/1 18:10致电投诉人预留手机号13569292029,均无人接听。
后续我行将继续尝试与客户进行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