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的领导您好! 2010年交通银行南阳分行(以下称南阳交行)初到南阳,说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经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称工信局)推荐一批优质客户,由南阳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以下称中小担保公司),我公司是其中一家,在南阳交行贷款5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至2018年以前该笔款借贷良性循环。 该笔贷款到期时,中小担保公司担保的其他公司贷款有逾期现象,南阳交行扣了中小担保公司的保证金,他们之间产生纠纷,中小担保公司让我们暂不还贷款,因为我公司在中小担保公司也有押金,所以南阳交行和中小担保公司,哪家也不能得罪,只能等待他们协商好再说。 到2019年南阳交行将我公司和中小担保公司诉至法院,后我公司及中小担保公司和南阳交行达成还款协议,南阳交行归还了中小担保公司的保证金、我公司到2020年12月将欠款本息分期还完,但是由于上述复杂原因,我公司已经错失按时还款的机会,中国银行征信系统“损失”!我公司被夹在南阳交行和中小企业公司两家中间,实属无奈被动逾期,不是恶意不还款。 2014年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其信贷二部经理李清合主动上门到我公司联系业务,说“平顶山银行南阳分行(成立于2013年11月5日)初到南阳需要扩展业务,有放款任务......三番五次撮合贷款至成功。到2018年12月17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3民终6895号裁定书:本案确实存在以骗取贷款和故意损坏恒基公司利益为目的经济犯罪嫌疑。一审和二审(终身)均决定将本案有关材料移送有关机关先行侦查。2019年3月20日,南阳市公安局仲景分局犯罪嫌疑人“熊芳”骗取贷款立案侦查,案号:仲公(仲二)立字(2019)10014号,至今尚未结案,在本案中我公司是受害方。 随后因本案我公司被查封的账户、车辆和房产均已解封。但是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中查询我公司在平银南分,五级分类栏是“关注”。我公司有2次银行贷款是我公司仅有的2次,均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征信问题给我公司工程投标、生产采购等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导致我公司这样年纳税近800万的良性企业,却再也没有得到过国家及银行渠道的资金支持!给我公司经营和发展带来诸多困难。这几年中小企业太难了....... 我公司多次和当事银行协商无果。因此抱着一丝希望再给上级领导反映反映,万往给我们解决为盼! 求助人南阳市恒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