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东王集乡政府,以搬迁郝庄村的名义占用大量耕地,开发街道。以盈利为目的投资大量资金购买王集乡第二初级中学门前大量耕地,修建街道,并以8万元,以及7万元一间不等的价格公开售卖街道两旁的门面房。村名民出售2亩地所得的金钱还不足以购买一间的临街门面!法律何在?修建街道就可以随意占领这么多的耕地?我国的耕地面积很大吗?现在不是保护耕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