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公积金账户早日建立起来[编号:702879]

   留言    2017-09-05 20:47:00

  上班十多年了,宛城区物价局不给我们检查所办理公积金账户,反映好多次,也给我们开会,要全部人同意才办理,这是什么积极解决办法,政府为老百姓办的好事,怎么在我们单位就享受不到,希望这个问题早日解决,我们大部分人员还是愿意建立公积金账号的,不能因为一小部分人,影响我们积极建立账户的人,希望你们监督,谢谢,祝你们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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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
  网友你好:
公积金中心已安排宛城管理部对您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并责令宛城管理部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与宛城区物价局沟通协调解决此事,中心会对此事追踪到底,必要时将启动公积金执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