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领导,您好!
10月12日的南阳手机报晚报上发布了下面这条信息:
我市修订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实施细则
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贷款
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流程,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我市修订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实施细则。
此次修订后的细则,取消了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部分证明事项,主要包括:贷款申请人收入证明、土地未抵押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销户性提取和使用申请表单位意见、住房公积金消费性提取和使用申请表单位意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印鉴共计6项证明材料………
实话说,看到这些消息,真是欣喜若狂啊,取消的这些证明材料实在是太便民了,是不是以后支取住房公积金时,就不用先去服务前台领取申请单再去找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了?拿着相关的材料就可以直接办理了吗?
这些新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啊?期待尽早实施,领导太忙,签章不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