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货款咨询[编号:711091]

   留言    2019-05-07 08:14:00

  领导好!我买一套二手房,想咨询一下使用公积金贷款都需要哪些手续?个人贷款额度是多少?放款到帐户需要多长时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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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
  网友您好:
根据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交下列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2、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3、借款人婚姻状况的有效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单身的填写婚姻状况承诺书),由贷款初审人员核实;4、借款人房产信息登记证明;5、个人征信报告;6、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资料。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买卖契约合同和房产交易契税票据及交易房产的产权证。以现房抵押的,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可的能够抵押的不动产登记证以及被抵押房产的产权人和共有人的身份证。职工个人担保的,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进账单。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下列程序和时限办理:1、借款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购房合同、首付款票据等材料到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符合贷款条件的领取贷款申请表。2、信贷初审人员负责对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借款人基本情况的真实性以及担保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建立面谈记录,提出初审意见,明确贷款额度、期限等,报管理部主任复核。3、管理中心所属机构负责人对信贷人员提供的贷款资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提出复核意见并及时报管理中心批复。4、管理中心贷款审批人员对贷款业务负管理责任,对所属管理机构提交的贷款业务把关审批,及时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批复。准予贷款的,批复所属管理机构通知申请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通知所属管理机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退还申请资料。5、管理中心及所属管理机构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批复工作。6、经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自房屋他项权证或预抵押预告登记证、职工担保合同办妥收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工作。
根据职工申请,结合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年龄、收入、月还款能力、信用状况、最长贷款年限以及所购建住房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额度。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从以下四个限额中选最低值:1、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50万元;夫妻一方或单身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及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家庭,最高贷款额不超过40万元。2、根据房价一定比例确定的限额。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价格的70%;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产计税价格的70%,计税价与实际交易价相差较大时,可参考评估价,并按最高不超过评估价的70%确定限额;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不超过工程造价的70%,工程造价可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面积和当地平均造价具体确定。3、根据抵押物评估值确定的限额。抵押物为高层或多层单元住房的,按不高于评估现值的70%计算贷款额;为自建民房的,按不高于房地产评估现值(含土地)的50%计算贷款额。4、根据还款能力确定的限额。月还款额不高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及其配偶月还款能力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按月收入额的60%计算。借款人有商业贷款或其他债务的,合并计算还款能力。家庭收入依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借款人有异议时,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最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的进账单、单位出具的工资明细单等证明材料认定。购买二星级运行标识及以上“绿色”建筑住房的,贷款额度可在核定额度基础上上浮20%,但不超过最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