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编号:716134]

  董世英 留言    2020-09-27 17:05:19

  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购买房子时用的商业贷款已还将近一年,目前房产证还未下来,可以更换为公积金贷款吗??需要什么资料?夫妻双方最高能贷多少?目前商业贷款余额为76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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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
  

董世英你好:

感谢您对公积金业务的关注,根据现有《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政策:职工购建自住房已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先筹措资金提前还清商业银行贷款,再凭借结清证明、原借款合同等资料,在全部结清商业房贷之后的3个月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您所购房产还未办理房产证,您可以在结清期房贷款后,携带结清手续用自有产权、共有产权或第三人拥有产权证的住房抵押贷款,并依法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手续。根据现有政策要求,申请贷款前,个人及其所在单位需自开户之日起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50万元;夫妻一方或单身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及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家庭,最高贷款额不超过40万元。如需了解其他信息,您可以登录南阳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查询,也可以拨打市内综合咨询服务热线0377-12329,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