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今年来某区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五个月未缴纳,本人现账户23年12月公积金余额按照公积金贷款计算方法无法达到商业贷款以贷冲贷还款金额,财政什么时间缴纳,还是继续欠缴仍然是未知,但职工必须是每月承担高额的商业贷款还款,针对这种未缴纳情况,贵中心作为职能部门如何解决?同时作为来宛就业的青年职工该如何解决呢?
网友您好:
经与您电话沟通后,已督促管理部与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联系,责令其积极与财政沟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