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中断业主房内供电[编号:706732]

  合伙人14519 留言    2018-07-02 12:36:00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南阳城区滨江名郡的住户,现就物业公司擅自中断我房内供电等问题向领导咨询反应,望及时回复。
去年发现房屋存在建筑质量问题,后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决定及时维修,并赔偿一年物业费。我得知这一解决方案及时反馈给物业公司,说明我2017年度的物业费由开发商负责,本想问题就此解决,但不知为何,物业公司还要我支付2017年度物业费,我向她说明情况,让她直接找开发商,过了一段时间,我带着装修公司去现场量房准备装修,发现房内被断电,我立即与物业公司联系,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我没有交物业费,说物业公司领导开会决定对没有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断电,我再次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明我的特殊情况,我不是拖欠物业费,而是2017年度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她们说给公司领导汇报后再说,并持续断电。后我又与物业公司联系,咨询物业公司领导对我这一特殊情况怎么决定,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我告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让她请示物业公司领导,让领导给我电话联系,我向他说明情况,争取早日解决问题,但至我向您说明情况之时,仍未得到物业公司的任何说明。
我的问题是: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在未得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中断业主房内供电,不论是不是拖欠物业费,况且我这种情况应该属于非主观的拖欠物业费。
我多次向物业公司反应,不被重视且得不到任何反馈,导致我大半年时间因房内无电而无法装修,希望领导能及时介入,查清问题所在,谢谢领导
物业公司名称:温馨物业

  已回复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回复: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请记清你的留言编号,以便随时关注调查结果。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是因房屋质量的问题,开发企业答应你免交2017年物业费,但开发企业不能给物业公司出具相关资料,导致你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可能涉嫌违约,物业公司以停电相威胁,物业公司则可能涉嫌侵权。凡违约和侵权依法应当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或仲裁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