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南阳城区滨江名郡的住户,现就物业公司擅自中断我房内供电等问题向领导咨询反应,望及时回复。
去年发现房屋存在建筑质量问题,后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决定及时维修,并赔偿一年物业费。我得知这一解决方案及时反馈给物业公司,说明我2017年度的物业费由开发商负责,本想问题就此解决,但不知为何,物业公司还要我支付2017年度物业费,我向她说明情况,让她直接找开发商,过了一段时间,我带着装修公司去现场量房准备装修,发现房内被断电,我立即与物业公司联系,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我没有交物业费,说物业公司领导开会决定对没有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断电,我再次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明我的特殊情况,我不是拖欠物业费,而是2017年度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她们说给公司领导汇报后再说,并持续断电。后我又与物业公司联系,咨询物业公司领导对我这一特殊情况怎么决定,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我告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让她请示物业公司领导,让领导给我电话联系,我向他说明情况,争取早日解决问题,但至我向您说明情况之时,仍未得到物业公司的任何说明。
我的问题是: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在未得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中断业主房内供电,不论是不是拖欠物业费,况且我这种情况应该属于非主观的拖欠物业费。
我多次向物业公司反应,不被重视且得不到任何反馈,导致我大半年时间因房内无电而无法装修,希望领导能及时介入,查清问题所在,谢谢领导
物业公司名称:温馨物业